郭守杰老师:06年中级《经济法》多选题演练(二)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0:20:5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裁决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仲裁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B、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C、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D、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只能再申请仲裁

  [答案]ABC

  [解析]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2、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

  A、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

  B、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人事决定

  C、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D、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答案]ABC

  [解析]当事人不能提出行政复议的情形包括:(1)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决定”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述,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2)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形有(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拒付租金的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 D、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答案]AB

  [解析]选项CD适用4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4、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也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C、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应当首先以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清偿,个人财产仍不足时,以投资人的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D、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答案]BD

  [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因此选项A错误;(2)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选项C错误。

  5、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

  B.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C.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D.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答案]AD

  [解析]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6、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

  A、合伙人以劳务作为出资

  B、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企业的执行人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答案]ACD

  [解析]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部分财产份额,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

  7、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的下列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

  A、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B、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C、对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D、对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

  [答案]CD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通过以下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2)合并、分立、解散;(3)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4)修改公司章程。

  8、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李某拟将其所有的一套商住两用房屋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卖给公司作为办公用房。关于交易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交易在获得公司监事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B.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C.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D.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允许此种交易,该交易可以进行

  [答案]CD

  [解析]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董事、经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9、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3/4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3/4时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答案]BD

  [解析]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10、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B.董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C.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才能召开

  D.合营企业资产抵押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答案]AC

  [解析](1)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因此选项B错误;(2)“资产抵押事项”仅限于“合作企业”董事会,因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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