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第十四章学习辅导(4)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1:24:3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递延法和债务法的比较

(1)递延法的目的是使所得税费用与在计算税前会计利润时而确认的所得相配比,因此本期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是递延的,并且被看作是今后转回时间性差异时期的所得税费用(或利益)。债务法的目的是将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看作资产负债表中的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因此时间性差导预计的所得税影响被定义和报告为未来应交或应收的所得税。

(2)递延法和债务法的本质区别在于:运用债务法时,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需要对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进行相应的调整,而递延法则不需要对此进行调整。

由此可见,递延法更注重利润表即利润表上的所得税费用与其相关期间税前会计利润的配比;债务法更注重资产负债表,即债务法计算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更符合负债或资产的定义。

2、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应当说明的几个问题

(1)采用债务法时,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全额按照现行所得税率计算确认,但如果企业已知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日在今后转回时的所得税率,则时间性差异可以按照预计今后的所得税率计算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在采用递延法时,如果企业已知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在今后转回时的所得税率,也不按照今后转回时的所得税率计算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仍然按照当期的所得税率计算确认递延税款金额。

(2)通常情况下纳税影响会计法适用于所有的时间性差异。但是如果一定时期发个可抵减时间性差异,该可抵减时间性差异会产生递延税款借方金额。为了谨慎起见,如果本期产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预计能在未来转回的时期内产生足够的应税所得,这个可抵减时间性差异才可以确认为一项递延借项或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反之,则不能确认为一项递延借项或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

(3)企业某一年度发生亏损,按税法规定可以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这就生了未来可抵减时间性差异。这项未来可抵减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可视为亏损当期的所得税利益,但这项所得税利益能否实现需视企业在转回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的时期内是否有足够的应税所得。为了谨慎起见,我国目前尚未将应税亏损所产生的所得税利益计入递延税款借方。

(4)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企业应当设置“递延税款备查登记簿”详细记录每项时间性差异发生的原因、金额、预计转回期限、已转回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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