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点内容导读三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1:45:2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本章大纲
(一)破产与破产法的概念与特征
1.破产的概念与特征
2.破产法的概念与特征
3.我国破产立法概况
(二)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
1.破产界限
2.破产申请的提出
3.破产申请的受理
(三)债权人会议与和解整顿程序
1.债权人会议
(1)债权人会议的性质与组成
(2)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职权
2.和解与整顿程序
(1)和解与整顿制度的特点
(2)和解与整顿的程序
(3)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4)企业整顿的进行与终结
(四)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
1.破产宣告
2.破产清算组与破产财产
3.破产债权
(1)破产债权的范围与权利行使
(2)破产抵销权
(3)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处理
4.破产财产的处置与分配
(五)破产救济与破产责任
1.破产救济
2.破产责任

二、本章教材的主要变化
2003年教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破产规定》),对本章进行了重大调整:(1)调整、增加了“破产案件受理裁定的法律效力”;(2)调整了“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中的第4条;(3)对“破产财产的界定”进行了重大调整;(4)对“取回权”进行了重大调整;(5)对“破产债权的界定”进行了重大调整;(6)增加了“抵销权的行使条件”等。
200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对和解协议法律效力的第4条进行重新解释;(2)对“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处置”进行了重大调整。
200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仅仅对第一节“我国目前破产法立法概况”进行了调整(不属于考试内容)。

三、历年考题评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乙企业有权对出租给甲企业的机器设备行使取回权。乙企业行使取回权的下列方式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2年)
A.自行取回
B.通过债权人会议取回
C.通过清算组取回
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取回
答案:C
解析:在破产宣告后,破产企业的财产由清算组保管。
2.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破产企业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采取的处理方式是( )(2002年)
A.一律解除合同
B.一律继续履行合同
C.以是否对破产债权人有利为原则,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答案:C
解析:清算组的清算工作应当注意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款项中,应当从破产财产中最先拨付的是( )(2002年)
A.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B.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C.银行贷款
D.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答案:D
解析:D选项属于破产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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