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缴印花税是否应退回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20:34:2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某单位1995年新增固定资产已缴纳印花税3000多元。1996年该单位换了财务主管,税务人员在检查中没有发现该单位已缴纳新增固定资产印花税,责令补缴。当时该单位因未能找到已缴印花税的凭证,于是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补缴了税款。1997年他们偶然发现了1995年已缴纳新增固定资产印花税的凭证,于是要求税务机关退税。税务机关说印花税不能退。1998年,该单位又有新增固定资产,同税务机关协商能否用以前重复缴纳的印花税抵缴现在应纳的印花税,税务机关答复不能。问:税务机关的答复是否正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但这是就一般税种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因此,具体到印花税,纳税人多贴了印花税票多缴了税款,税务机关是不予退税的。当地税务机关的答复是有依据的,正确的。

相关文章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印花税问题
印花税的违章如何处理
医疗行业购销合同是否应贴花
四份建筑承包合同是否要分别贴花
多缴印花税是否应退回
人寿保险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集团内部的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是否要交印花税
物资回收企业的印花税
分包合同是否需要再贴花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