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征收原木、原竹农业特产税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20: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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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原木、原竹的林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非林业系统的单位、个人,按8%的税率计算征税。对收购上述生产者生产的原木、原竹的单位和个人,按8%的税率计算征税;对不是收购上述生产者生产原木、原竹的,不征收农业特产税。对生产、销售原木、原竹的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征收生产环节的8%和收购环节的8%农业特产税,也就是说,需征二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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