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具体规定——酒及酒精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20:20:2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征税范围

  本税目下设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六个子目。

  1、粮食白酒

  粮食白酒是指以高粱、玉米、大米、糯米、大麦、小米、青棵等各种粮食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

2、薯类白酒

  薯类白酒是指以白薯(红薯、地瓜)、木薯、马铃薯(土豆)、芋头、山药等各种干鲜薯类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黄酒是指以糯米、粳米、籼米、大米、黄米、玉米、小麦、薯类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压榨酿制的酒。由于工艺、配料和含糖量的不同,黄酒分为干黄酒、半干黄酒、半甜黄酒、甜黄酒四类。

  黄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4、啤酒

  啤酒是指以大麦或其他粮食为原料,加入啤酒花,经糖化、发酵、过滤酿制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啤酒按照杀菌方法的不同,可分为熟啤酒和生啤酒或鲜啤酒。

  啤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包装和散装的啤酒。

  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

  5、其他酒

  其他酒是指除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以外,酒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

  其征收范围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等等。

  (1)糠麸白酒是指用各种粮食的糠麸酿制的白酒。

  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收。

  (2)其他原料白酒是指用醋糟、糖渣、糖漏水、甜菜渣、粉渣、薯皮等各种下脚料、葡萄、桑椹、橡子仁等各种果实、野生植物等代用品,以及甘蔗、糖等酿制的白酒。

  (3)土甜酒是指用糯米、大米、黄米等为原料,以加温、糖化、发酵(通过酒曲发酵),采用压榨酿制的酒度不超过12度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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