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07年注税师考试1月16日-18日报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20:23:2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关于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淮人[2006]93号

县人事局、各区劳人局,市直及省属驻淮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2006]16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与答题方式

  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2日至24日举行,考试科目和具体时间为: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22日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3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24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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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由于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模式,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方为合格。档案号是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唯一识别标识,各市、各单位应要求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和记住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及免试条件

  (一)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116号),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补充规定有关报考条件为:

  1、对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2、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3、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1)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考生也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我市考生报名时间为2007年1月16日——18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从事税务代理或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到其主管单位填写《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办理报名手续。各主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生以上报名材料和《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先到淮北市国税局人教科(联系电话:3022068)或淮北市地税局征管科(联系电话:3052818)进行资格审查,再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3198405)进行资格初审,最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3183144)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和交纳相关费用。

  凡在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违反人事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

  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合肥市。考前一周,请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缴纳考试费每科66元(含上缴国家部分)。

  七、其它

  考生应考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进入考场。应考时还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考试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按省人事厅《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

  附件1、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点代码

报名序号

性别

档案号

现有职称 聘任时间

毕业时间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现有职称

高级(1)

中级(2)

初级(3)

无职称(5)

请在所选的框内打勾,括号内数字为代码

硕研以上(1)

大本(2)

大专(3)

中专(4)

所学专业

与报考专业相同1)

与报考专业相近(2)

与报考专业不同(3)

其他(4)

报考级别

免试考2科(2)

不免试考5科(5)

报考专业

注册税务师(01)

报考科目

科目1(km1)

税法(一)

科目2(km2)

税法(二)

科目3(km3)

税务代理实务

科目4(km4)

税收相关法律

科目5(km5)

财务与会计

单位意见

从事税务代理或相关业务满 __________年。

(单位盖章)

市或省直厅局人事部门审查意见

(审查单位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2:

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汇总表

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所学专业、学历

专业工作年限

专业资格及时间

专业职务及时间

是否免试部分科目

人事、税务部门意见:

符合报考人数共 人。
其中符合免试条件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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