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返还利润应修理业务补缴增值税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20:27:1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某商厦今年5月份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在经销某厂家的电冰箱时,商厦从厂家获取了2万元的营销返还利润,该商厦未按规定调减当期的进项税额,税务机关作出补缴增值税3400元的处理决定,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67号)文件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

  该商厦未予以冲减造成了多抵扣进项税金,因此税务机关依据上述文件规定做出了补征税款的决定是正确的。



相关文章


单位拍卖小汽车摩托车给职工也要征收增值税
无偿为农机站提供修理业务不缴纳增值税
襄樊07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12月18至30日
宁夏:07年注税师考试12月15日-12月31日网报
营销返还利润应修理业务补缴增值税
现场预制水泥构件用于本单位建设不征收增值税
黑龙江07年注税考试12月18至24日网上报名
哈尔滨07年注册税务师考试12月18至24日网上报名
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