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主要免税减税规定有哪些?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20:55:3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问:土地增值税的主要免税、减税规定有哪些?

答:下列项目经过纳税人申请,当地税务机关审批,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指按照当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各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的。

(2)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3)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的房地产。

(4)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的房地产。

(5)个人因工作调动或者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在原住房居住满5年的,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不满5年的,可以减半征税。

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1)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投资、联营一方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者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的。

(2)合作建房,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建成后按照比例分房自用的。

(3)企业兼并,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

(4)居民个人转让自有普通住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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