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20:57:3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土地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相关文章


土地增值税减免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增值税的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款是如何计算的
房产税——房产税的税率
土地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房产税——计税依据
房产税——房产税的申报缴纳和纳税地点
房产税——减免税优惠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