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外商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的项目有哪些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20:46:0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下列各项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

(1)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

(2)无形资产的受让、开发支出。

(3)资本的利息。
(4)各项所得税税款。

(5)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6)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7)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8)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款。

(9)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

(10)与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支出。

相关文章


考试辅导:什么是(关税)退还
什么是国内及国际的重复征税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应关注的调整事项
什么是海关合作委员会关税目录
在计算外商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的项目有哪些
考试辅导:什么是关税联盟
外籍个人住房补贴能否税前列支
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有何所得税优惠
考试辅导:什么是商品税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