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20:46:5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和国税函发(1995)138号等文件对在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的从事服务业和金融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

(1)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除了作为在经济特区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收企业所得税以外,外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在15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经济特区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在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指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外资财务公司、中外合资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除了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外,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者分行由总行拨人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经济特区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和国税发(1993)045号、国税发(1993)050号等文件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

这里所说的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是指从外商投资企业依照税法规定缴纳或者减免所得税后的利润中取得的所得。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而从发行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上述股息、红利,可以直接由境内企业免予扣缴所得税,无需再办理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和国税发(1993)045号、国税发(1993)050号等文件的规定,对外国政府或者由其拥有的金融机构从我国取得的利息,按照我国政府与对方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应当免税的,免征所得税。

对此类利息,应由纳税人提供证明其居民身份的证明,支付人所在地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协定审核确认后,通知支付人免予扣缴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和国税发(1993)045号、国税发(1993)050号等文件的规定,下列利息免征所得税:

(1)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及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所得;

(2)我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购进技术、设备、商品,由外国银行提供卖方信贷,我方按不高于对方国家买方信贷利率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

(3)我国公司、企业购进技术、设备,其价款的本息全部以产品返销或交付产品等供货方式偿还或者用来料加工装配工缴费抵付,而由卖方取得的利息。对此类利息所得,应由利息收取人提出申请,并附送有关协议、合同等资料,由利息支付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审核批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和国税发(1993)045号、国税发(1993)050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国国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外发行债券,其利率符合优惠利率标准的,其支付的利息经批准可免征所得税。对此类利息、应由债券发行单位直接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请,并抄报所在地税务机关,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后,抄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或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执行。

外国银行直接贷款给我国国有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所取得的利息,一般应照章纳税,确需给予免征或者减征的,除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可以由所在省、市人民政府决定外,均应由贷款方或借款方提出减免税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后,层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对于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的外国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中国境内用户提供设备所收取的租金扣除设备价款后的部分,如果其中所包含的出租方贷款利息的利率不高于出租方国家出口信贷利率。经当地税务机关对贷款协议和支付利息的单据审核确认,租金文付人可以按扣除上述利息后的余额扣缴所得税。另外,对于外国公司、企业将集装箱租给我国公司、企业用于国际运输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相关文章


关税的纳税法规——关税的完税价格
关税减免的类型有哪几种
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五)
我国关税税制体系主要由哪几部分构成
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七)
什么是进出口税则
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八)
预提所得税的处理方法(上)
我国关税立法权限如何划分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