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关税的纳税辅导——关税概述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20:48:4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关税是对进出国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收,包括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

  一、纳税人

  关税的纳税人为进口我国准许进口的货物的收货人、出口我国准许出口的货物的发货人,以及准许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进口货物及进境物品应当缴纳进口关税,出口货物及出境物品应当缴纳出口关税。


  从我国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货物,也应当缴纳进口关税。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工业企业直接进出口货物,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工业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进出口货物,都必须按规定缴纳进出口关税,成为关税的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进出口的各种货物、物品,其征税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税则》规定应当征税的各种货物。

  三、纳税期限

  按照规定,关税应当在按照进出口货物通关规定向海关申报之后、海关放行之前一次性缴纳。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应当在海关填发税收缴款书之日起15日之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然后由海关办理结关放行手续。逾期缴纳的,海关除了追缴应纳税款之外,按规定征收滞纳金。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易腐、急需、有关手续无法立即办结等),海关可以在提取货样、收取保证金或者接受纳税人提供的其他担保之后,先办理放行货物的手续,后办理征纳关税的手续。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发现海关多征税款的,可以从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之内,要求海关退还,逾期海关不予受理。

  四、关税减免税

  关税减免税包括进口关税的减免和出口关税的减免。

  (一)进口关税的减免

  按照现行规定,进口关税的减免规定主要包括:

  1.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按照规定,国家规定的科研机构和学校,在合理数量范围之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研和教学用品,直接用于科研或者教学的,免征进口税收。这里所说的科研机构和学校是福?br>
  (1)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专门从事科研开发的机构;

  (2)国家教委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包括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国家教委承认其学历的职工大学,各容、市、自治区电视大学及其分校,中央党校及省、市级党校;

  (3)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科研开发机构和学校。

  按照财税发[2001]112号和署税发[2001]280号文件规定,上述所称科研机构包括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核定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

  进口单位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免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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