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巧心得:注册税务师考试复习技巧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21:24:2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税法(一)

  总的原则是:全面研读大纲和教材,把握教材之精髓;讲究学习方法,善于总结规律,掌握关键点,理解和做题相结合。

  具体方法: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

  第一阶段:泛读。大概了解一下教材的脉络和各章的主要内容,判断自己对该课程的理解程度,决定还需要花多长时间来进一步学习,为进一步学习做好思想和时间上的准备。

  第二阶段:精读。按照章节学习,重点掌握每章的具体内容,特别注意基础知识的掌握;然后趁热打铁及时做各章的习题,用理论联系实际来加强对教材的理解;对尚未弄懂的问题一个也不放过,特别是对于复习的重点,要狠下功夫,重点对待。

  第三阶段:巩固练习。在前面一阶段学习的基础上,对于整本书的内容应该做到融会贯通,多做一些针对性较强的综合练习题,通过练习做到举一反三,学会从不同的角度进一步掌握所学的东西,这对于集中精力,应付考试是一种极好的学习方式。

  第四阶段:总复习阶段。模拟演练、测试自己。此阶段应着重针对应试做一些训练,“实战学习”是很重要的。独立地进行模拟习题演练,是考核自己对知识掌握程度的必要手段,是查漏补缺的有效途径。通过采用全真模拟方式反复进行练习,可以知道自己在哪一方面学得还不够,以便更好地调整复习时间和内容。

  除此以外,应注意四点:

  对新增内容给予重视。教材中出现的新内容,某种程度上也就等于增加了新考点。一般来说,新增内容或多或少必然会出现在当年试题中,但出现的概率和所占分数取决于新增内容的重要程度。应将新增内容放在整本书中看其重要程度和要求注册税务师掌握的急切程度。重要的、急需掌握的,必考;次要的或需逐步掌握的,可能暂时不考。

  根据时间安排和知识掌握程度,适当地调整学习方法。对于自己实在无法理解而难度太大的东西不如干脆放弃,只要这种放弃不影响全局取胜、不影响对于后面的内容和其他考试科目的进一步学习就行。“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把剩下的有限时间放在对其他知识点的掌握上,做到“堤内损失堤外补”也是一种策略。

  注意新旧政策的变化,避免时间上不必要的浪费。如:烟、酒消费税、销售旧货的增值税、出口货物免抵退、外购免税农产品的抵扣率等政策。

  注意联系实际,增强记忆效果。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有很多是在税务机关工作的人员,在工作中,应把教材中的知识灵活应用,达到加强记忆的效果,在答题时,有些实际问题与课本所提的不一致,要注意应以教材为依据。

税法(二)

  全面复习,吃透教材

  紧紧围绕考试-大纲和指定辅导教材,全面吃透教材,不可找重点、押试题,考生在复习时一定要以指定教材为主,并借一本上年度的教材作为参考。一般而言,每年新增的内容是考试的重点。考生在看书时要对教材逐章节仔细研读,力争对所有内容都理解和掌握,要将自己圈定的、难点和疑点问题加以记录。在看书过程中切忌急躁、急于求成。通过认真看书,在理解各知识点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对各知识点之间内在联系的认识。因为《税法(二)》全部为客观型试题,共90小题,几百个考点,基本上是章章有题,甚至是页页有题、有考点,有时一个小单选题1分就考了几个考点,涉及几方面内容。考生必须下大力气去看教材,做到心中有数,方可游刃有余。

  做好自我测试工作

  考生通过一段时间的应试复习以后,要经常做自测。首先在不看答案的前提下,做一下《2006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习题集》上的习题,然后对照答案及教材,找出答错的题目,更主要的是找出错误的原因,搞清是记忆上的错误,还是理解上的错误,或是计算上的错误,这样才能记忆深刻。其次将《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试题分析及答案汇编》上的考试题做一遍,这样既可以了解每年考试的题型、出题思路、考试重点,又可以使自己对题量、时间做到心中有数,从而在答题时做到抓紧时间,先易后难,以免时间到了,会做的题还没有来得及做,以致数月心血付诸东流。

  劳逸结合,合理用时

  复习时间是至关重要的,对于考生来说,工作繁忙,有时不可能获得较长时间段的集中学习。因此,合理安排时间尤为重要。首先要根据自身情况,比如工作忙的考生只选报部分科目进行应试,集中力量逐科突破。加大紧迫感,教材拿到手后距考试所剩时间不多,应马上进入状态,自我加压,设置阶段复习目标。其次,要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合理安排,并根据自己的学习进度和时间条件随时予以调整。可以抓住零星的时间看法律法规,周末的时间集中做税法的计算题、综合分析题。充分利用时间不等于把一切时间都用在学习上,要劳逸结合、松紧有度,保持良好的状态方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重在理解与运用

  不能死记硬背。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一种能力考试,而不是简单的水平测试。因此,考生在复习考试时,不能简单地死记硬背,而应注意对税收法规的理解和运用,重点掌握如何将各个税种的法律、规定用于解决实际问题。

  考生学习《税法(二)》可分两步走。首先应掌握每个税种的计算公式。计算公式不仅明确了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同时也指明了复习和掌握主要内容的基本思路。其次考生应掌握各税种的特点,这样就可以把繁杂的内容简化,使复习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如个人所得税,征税的范围有11项,而每项都有各自的不同规定和计算方法。如果考生按顺序一项一项去把握困难较大,若按照一定的方法把握其特点就容易多了。考生自己可以把11项征税范围作如下分类:以征税期限为标准,可以把握哪几项年征税、哪几项按次征税;以费用扣除为标准,可以把握哪些项目按定额扣除,哪些项目在什么情况下按比例扣除,哪些项目按会计核算进行扣除,哪些项目不扣除费用。考生再把握其基本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的复习就容易一些了。

财务与会计突破难点、关注热点

  考生在复习过程中,要正确把握本学科的知识体系以及重点、难点以及新增内容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有限的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具体来说,应把握如下几点:

  首先,全面学习基础知识。由于《财务与会计》试卷题量较大,考核点多,因此全面学习是必要的,尤其对会计而言,每一部分内容之间关系很紧密,整体内容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不能割裂开来。

  其次,熟练掌握重点内容。对于一门学科而言,重点始终是重点,在各类考试中出现概率都较高,占的分值也大。比如财务管理中的杜邦财务分析体系、本量利分析,资金成本计算、投资决策评价是历年考试中计算内容的焦点。会计核算中,流动资产以存货核算为重心,长期资产以固定资产、长期投资为重心,而收入、成本费用以及利润核算则是连接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之间变化的纽带。因此,从各章考试分数比例看,存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以及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都占到很大的比重。

  再次,尽量吃透难点知识。吃透难点,在考试中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样,由于难点把握不够,在考试过程中,拦路虎、绊脚石就会随处可见;由于以上的原因,难点问题历来就成为出题专家的偏好,也不幸成为试题难易程度的标志。因此,在学习过程中,要认真对待难点问题,只要下功夫,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就可以消灭难点。难点内容往往与重点内容交织在一起,突破难点,也就掌握了重点。财务管理中的难点内容主要包括资金时间价值计算、筹资方式比较、资金成本及资本结构、投资决策评价等;会计中的难点有所得税会计、增值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长期投资权益法下会计调整、现金流量表等。

  科学的学习环节

  科学的学习环节包括预习、面授、练习、复习几个阶段,要把每个环节有机的结合起来,各环节尽量不要脱节,参加辅导班、考前串讲班都是必要的。另外本学科尤其强调练习,教材知识掌握得很好,不做练习也是很难应对考试的。必须养成一边学习一边做题的习惯。通过学习,掌握基本知识,通过做题检查学习效果,发现问题,同时也能锻炼考生分析问题、判断问题以及全面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练习模拟题一定要选好,其标准有二,一是试题要涵盖教材的重要知识点,二是难易程度要与考试题相近。

税收相关法律

《税收相关法律》的内容比较多,涉及的知识面比较广,其中涉及25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考试辅导教材是复习应考的基础,考试的内容源于教材,一般不超出范围。由于一些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题目考查考生对法律、法规条文的掌握、理解,所以考生除掌握教材的内容外,应当注重对具体法律、法规的阅读和学习,理解条文的实际含义,以助于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和把握。在此基础上,还要做到活学活用。从2005年开始《税收相关法律》教材改变过去的一套教材分两本书的形式,没有法规部分单独出一本书,而是在教材的最后部分列举了学习本教材应当阅读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目录。考生在学习时遇到难理解的内容,应找出相关的法条,认真研读,帮助对教材内容消化和理解。

  知识点体系化。把握重点并将知识系统化体系化是一项在复习过程中必须做的重要工作。将知识体系化的前提是通读教材,把握基础知识,这是体系化的基础。在扎实地、高质量地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考生应对各部分的重点内容进行纵向串联;再对各类法中相似、相近的知识点进行横向比较;对特殊的、易混淆的知识点进行归纳和总结,理清各类法的单行法条与司法解释法条的对应关系及适用效果。对三大诉讼法之间、诉讼法与实体法之间、民商法之间的相关点进行比较、区别,并确定具体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效果。

  第一编行政法律制度的知识点相对零散。在第一编中考生应着重掌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许可法律制度与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区别和联系,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联系与衔接。教材中新增加的税务行政复议因与税收密切相关,显得尤为重要,考生要着重掌握税务行政复议与其他行政复议的不同之处。

  第二编民商法律制度的内容比较多。就民法而言,考生要将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实施意见、担保法、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联系在一起,因为它们之间密切相关,民法通则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贯穿于其他的民事单行法中。

  公司法和破产法的内容相对零散。复习《公司法》时应侧重对比记忆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与联系,掌握公司的其他重要制度。

  刑法知识点比较分散。考生复习到一定程度后,将知识点有机联系起来加强记忆并深化理解,应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将实体性的刑法和程序性的刑事诉讼法有机结合。二是将指定教材刑法的内容与相关的具体条文结合起来;三是将刑法的法条与对应的司法解释结合起来;四是将刑法基础理论与税收犯罪的实例结合起来;五是将相关的知识点有机结合。

  诉讼法具有相似的考试特点。除单选题和多选题中可能出现外,每个综合题里都有可能出现。考生应抓住主线,对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类。在各诉讼法之间,应注意区分把握类似制度、相同术语的实质含义和内容。

  商事法律制度的内容变化较大。删除了《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仲裁法》等内容,保留了《公司法》和《破产法》。《公司法》和《破产法》的内容相对零散,复习时《公司法》应侧重对比记忆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与联系,《破产法》应将有关的法律规定纵向串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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