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5 12:57:2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淮人办发[2006]35号

凤台县、各区人事局、财政局、市直及驻淮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2006]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8日至10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与时间为:

  9月8日

  下午2:00-5:00 资产评估

  9月9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4:30 财务会计

  9月10日

  上午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2:00-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各科目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为滚动管理模式,参加全部科目考试人员的成绩有效期为3年,即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方能取得资格;免试1科人员的成绩有效期为2年,即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科目方能取得资格。档案号是考生在该项考试中的关键识别标识,因此考生必须妥善保存好准考证并记住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名时使用。凡变更报考级别专业的,不论原报考级别专业通过与否,都须以新考生身份报考,并在报名时向相关报名机构提交书面说明。

  三、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

  1、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2、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

  3、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时间及办法

  全市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办理考试报名手续。考生报名时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续考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上年度准考证并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考试成绩无法滚动累计,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市人事局将会同市财政部门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5号)要求,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除应符合前述报名条件外,还需在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香港或澳门公立全日制高等院校经济类、工程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

  (二)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三)香港或澳门居民的身份证明。

  1、报名时间:2006年5月23日至5月25日

  2、报名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人事局窗口

  3、联系电话:6664033

  五、报考信息汇总及准考证编排

  全市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并统一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点设在省会合肥市。考前一周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淮南市人事局110室领取准考证;或通过淮南市邮政局速递公司投递,邮资考生本人自付。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 [2004]357号文件规定,此项考试报考费用为每科次83元(含上缴国家部分)。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蓝色或黑色)、2B铅笔、橡皮、计数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仍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皖人发[2002]78号)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

  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明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考试各环节精心组织,严格实施,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淮南市人事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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