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06年高会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5 13:42:5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关于报送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闽会职办[2006]9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职改办:
经研究,福建省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拟于2007年3月底召开。为提高我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将对参评人员在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实行量化评分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审,同时对申报者的代表作在评审前组织专家进行论文质量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凡在行政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中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涵盖2006年度),并且符合福建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文件规定申报条件的会计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二、申报人员应报送如下材料
1、由设区市或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职改办出具的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委托评审函1份。评审材料必须经过设区市财政局、人事局或厅、局(总公司)职改办审核,并在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注推荐意见。
2、《单位(公司)简介》1份。要求使用“福建省高会申报软件”(以下简称申报软件)填写并用A4纸打印。
“福建省高会申报软件”可以直接从福建会计信息网上下载,福建省会计信息网网址:www.fjkj.gov.cn.
3、《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以下简称“个人简明表”)一式25份。要求使用申报软件填写并用A4纸打印。破格晋升的人员应在个人简明表中注明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哪一条。
4、《单位推荐意见》一式25份。要求使用申报软件填写并用A4纸打印,字数应在1500字左右,须写明申报人的业务理论水平、工作表现、主要业绩和获奖情况等。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复印件无效。
6、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7、专业技术论文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2份。同时指定1篇代表作并盖住姓名和单位一式复印2份,供专家作论文质量鉴定。
提交的专业论文必须是在取得中级会计(审计)师专业资格以来公开发表在具有CN刊号的省级以上刊物(不含报纸)或《福建财会研究》上的专业学术文章;提交的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
8、身份证、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会计(审计)师资格证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转系列申报的人员还必须同时提交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