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申报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5 13: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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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根据《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现将我省20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的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或当年省内参评使用标准。
(三)参加全国或省人事职改部门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相应等级考试,且考试成绩符合人事职改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
二、申报材料
(一)有关表格。“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综合情况表”(附件1)1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2)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四川省人事厅制)一式5份、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简表一式2份(附件3)。
(二)业绩材料。①“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限1000字)一式5份,内容主要包括担任会计师(或取得中级职称)以来被推荐者的政治素质、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贡献,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②任现职以来的业务自传(必备)、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著作)或财务分析报告两篇以上(必备)、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及交流材料、规章制度和中长期会计工作规划、专业课程授课讲稿及证明、大型的专业方案等业绩、成果材料各1份 .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报高评委办公室审查,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查后加盖确认章。
(三)其他资料。学历证书(从参加工作开始的各级学历,包括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等)、中级资格证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达到相应要求的证明复印件各2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各种获奖证书、连续五年以上的会计师资格聘用文件或聘书等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需将原件报高评委办公室审查,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查后加盖确认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