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中级)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指导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5 14:26:3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二部分 工商行政管理( 中 级 )
绪 论(略)
第一章.市场主体监督管理
(一)市场主体概述
1、市场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1)市场主体的概念
市场主体,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和服务活动的经济实体。包括市场上一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服务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它是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
(2)市场主体的特征
市场主体的特征是指其本身内含的本质特征。主要有:
1)营利性-----这是其最本质最重要的特征
2)独立性-----其独立性主要表现为产权的独立和经营权的独立
3)相互间的关联性 5)平等性 6)合法性
4)灵活性----市场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对经营战略和策略进行调整,是其存在于市场的基本功能。
2、市场主体的分类
(1)按所有制性质分类:国有、集体、私营.混合所有制、外商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按企业组织形式分:公司、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3)按市场主体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划分:生产领域市场主体、流通领域市场主体、服务领域市场主体
(4)按行业标准划分 (5)按行业规模划分:大、中、小
3、市场主体准入制度
(1)市场准入的概念
所谓市场准入,是指国家制定的企业登记许可制度,即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或服务活动的市场主体实行登记许可,以确认其合法经营资格,赋予其市场经营权利的管理制度。
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作为合法的法律主体的凭证。
(2)市场准入的政策法规
市场准入制度的核心是市场准入的政策法规。
由两方面组成:一是行政许可方面的政策法规;
二是企业登记方面的政策法规。这些法规再构成上主要由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构成。
(3)市场准入的程序。由两部分构成:行政审批许可程序和审核登记程序
行政审批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审批、颁发许可证
审核登记程序具体包括:登记申请、审核登记、颁发营业执照
许可证审查的主要内容由:审查条件、考核申请人、检测、鉴定产品
(二)市场主体登记制度
1、市场主体登记体制(即公司、企业法人、营业登记体制)
(1)公司登记体制
1)公司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登记管辖------实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三级登记管辖。
(2)企业法人登记体制
1)登记主管机关------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包括分局);2)登记管辖……
(3)营业登记体制
营业登记的对象是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经营单位。
1)登记主管机关--省级(包括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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