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05造价工程师考试5月20—6月24报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4 16:15:2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关于安排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94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报名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24日。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一)。

  三、报名办法

西安地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考生由单位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其它市、区的考生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报名手续。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87457210、87457211.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一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注意区分新老考生,认真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考生考试成绩管理的依据,应提醒考生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近年来,个别市、部门和考生对档案号不够重视,造成考生报名出现一人多号的现象,给考生成绩延续滚动管理带来混乱。为防止滚动管理时考试成绩丢失,报名手续按新老考生分别办理。

  报名时新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二),填涂信息卡;老考生持往年准考证或报名档案号,只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即可。新老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交三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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