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方案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4 20:48:4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我校将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2007年高考招生中继续开展部分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
一、 选拔标准和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我校所设学科的某一专业具有培养潜能者,尤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 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者;
3.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全国乃至国际重大比赛获奖者,“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者”;
4. 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学推荐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 10% 以内),综合素质优秀、表现突出者。
二、 招生计划
2007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以内,纳入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中。
三、 报名及推荐程序
1. 学生本人申请并经所在中学推荐。
2. 学生登陆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北京化工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和推荐表》,打印填写,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随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的复印件等装订成册(A4复印纸),在2006年12月20日之前寄至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3. 学生同时须到我校招生资讯网上进行网上在线报名,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缺一不可。
4. 学生报名时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选择专业志愿,我校将根据上述情况进行面试,所选专业偏离本人获奖及特长的,我校招生办公室有权进行调整,请慎重选择专业志愿。
四、选拔程序
1. 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2. 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于12月30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