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4 20: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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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编制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即。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宏观管理和有效监督,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要求省内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违规学校将被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被暂停招生。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突破计划招收的考生将不予电子注册;严禁高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拉拢、组织生源介入招生录取工作,警惕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升学的愿望,以所谓的“学校自主招生”、“三本招生二本毕业”、“专本连读”、“军事院校招生”等名义,引诱学生上当,从中谋取利益。
我省各高校要加大对招生章程的审查力度,严禁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和虚假承诺,严防因招生章程表述不清等原因造成学生发生群体性事件;各高校不能以储备生源及其他任何理由招收既没有国家计划又没有省招考中心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所谓“预科生”、“插班生”等各种名目学生,严禁“先上车、后买票”的招生形式;各高校的招生录取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公开,严禁向考生收取录取费、调档费、赞助费和专业调整费等;各高校严禁将以独立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放在校本部进行借读或跟读,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被停止或取消独立学院招生资格。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招生计划执行和学生录取过程中,学校因为违规行为而引发学生不满情绪、发生群体性事件、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将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主管校领导立即停职检查,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审查、处理;违规录取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核减违规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暂停其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