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学院录取规则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4 21:09:1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校址:广州市海珠区光汉直街40号

  邮编:510224

  电话:020-34074040


  网址:www.gdpc.edu.cn

  一般规定

  1.本、专科招生要求考试科目必考综合,选考科目为化学、物理、生物、政治、英语(2)等。

  2.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规定划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院根据自身办学水平、专业要求和生源情况,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以保证完成招生计划为前提,制订出本院各专业具体的录取分数标准。

  3.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已填报我院招生所在批次志愿,且政治表现合格的广东省考生;达到本院的专业录取分数线;选考科目符合招生专业的要求。

  4.坚持志愿优先的录取办法,当考生德智体表现、高考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优先考虑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5.当同一批次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6.在省招办规定的本科1∶1.1,专科1∶1.2的投档比例内完成录取任务。

  7.已填报我院招生所在批次志愿的高分优先投档线上考生,如无特殊情况,均将录取。

  8.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尽量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安排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当所报第一专业志愿的人数录取额满时,学院将结合考生是否服从,来统筹考虑专业调剂;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安排视各专业的具体录取情况而定。

  9.退档:不符合体检规定的;因所报专业额满,考生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全校各专业人数均已录满时,超出计划的。

  身体条件 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公布的体检要求执行,药学类、医学类、化工类专业的视力要求纠正到48时镜片度数低于800度。

  分数级差 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约为30分。

  优惠政策 加分考生与正常出档考生一视同仁,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及其方向4180元/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及其方向4730元/年;其余本科专业及其方向5280元/年。专科学费:药学、医药贸易、计划生育医学、护理学专业5500元/年;其余专科专业4500元/年。住宿费标准:广州大学城校区1500元/年;中山校区1500元/年;广州市医药学校大专教学部7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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