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双学位试行办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5 08:36:4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一条 为培养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拓宽学生的专业口径,增强学生对社会的适应能力,体现我校“特色加精品”的办学思路,满足知识经济时代对人才的需求,学校决定在在校本科生中试行双学位制。
第二条 双学位是学校根据自己的教学实力自主开办的专业教育,成绩合格后可取得学校颁发的双学位证书。
第三条 培养目标
培养主修专业学业优良的学生成为具有第二学位专业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第四条 学制及课程要求
(一)双学位专业的课程学习与主修专业的学习同时进行,学生可延长一年学制。
(二)双学位专业由开办院(系)根据专业情况提出专门培养方案,学分总量37—41个学分,约500至600学时,必须修满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并通过第二学士学位论文答辩方可获得双学士学位证书。
(三)双学位专业所设课程如与主修专业课程重复时,主修专业课程如果学时多于双学位课程所设,可免修,如学时少于双学位专业所设课程或与已修公选课重复时,必须重新修读该课程,但学分不得重复计算,以高学时课程记入成绩单。
第五条 申请条件
(一)申请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必须取得主修专业前三学期全部必修课程的学分,且平均学分积点达到或超过2.5。
(二)学生申请的双学位专业可与其主修专业跨一级学科,也可是同一级学科的不同二级专业,但不得是同一二级学科。
第六条 申请手续及程序
(一)申请在第四学期办理,凡具备申请条件的学生,在本院(系)领取《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攻读双学位申请表》,附成绩单交院(系)审查,经所在院(系)审批后,送开办院(系)审批。
(二)两院(系)审批后,报教务处审查备案,由教务处公布正式中选名单。
(三)教务处对获得双学位专业学习资格的学生书面通知双方院(系),并发给《双学位登记卡》,按学期到结算中心办理缴费手续,并必须到开课单位办理注册手续。
(四)双学位专业人数少于20人不开班,可插班修读。超过20人单独开班。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为标准课堂教学每学分100元人民币,实验(含实习、毕业设计)每学分150元人民币。学生按学期交纳听课费用。
第八条 学籍管理
(一)凡参加双学位专业学习的学生,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凭《双学位登记卡》及上学期成绩和交费收据到专业开设院(系)进行注册。不注册者,取消资格。
(二)攻读双学位期间的学生成绩仍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管理。
(三)双学位课程不及格,可以申请重修。
(四)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双学位学习资格:
1、一学期有2门课程(包括主修课程)考试不及格或有3门二学位课程不及格者;
2、因伤、病休学者;
3、本人要求中止攻读双学位者。
(五)学生所选双学位课程,按公共选修课记载成绩。
(六)学生按要求取得双学位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取得主修专业学位证,并通过第二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双学位证书。
(七)学校在推荐毕业生就业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社会需要,可按主修或双学位专业向用人单位推荐。
第九条 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教务处。



相关文章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2006年春季学期课程介绍
2006年校外双学位入学考试时间
山大开招跨校双学位五高校学生可到山大拿双学位
德国双学位硕士留学项目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双学位试行办法
商务学士双学位联合招生项目
怎样才能获取澳洲本科硕士双学位
技巧心得:双学位考试考完的感想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