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幽默风趣中鼓舞人心——《人人都可以当总统》赏析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4 23:22:4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这是布什总统应邀在耶鲁大学进行演讲的一篇演讲词,字里行间透着谦虚坦率、诚恳亲切。诙谐幽默的话语,自然家常的交流,亲切、风趣又鼓舞人心。这样的演讲肯定会赢得耶鲁毕业生们热烈而持久的掌声。

  布什是现任美国总统,地位之高、权力之大、名声之赫无人可比。面对耶鲁大学的年轻学生,他在演讲中却没有任何至高无上、居高临下、权柄在握的架势,而是很谦虚,很随和。演讲一开头,就说“我很荣幸能在这个场合发表演讲”,“我很骄傲在 33 年前领取到第一个耶鲁大学的学位”,“我又荣获耶鲁荣誉学位,更感光荣”。“荣幸”、“骄傲”、“光荣”等词的运用,表达出谦虚的品格。第二段说“今天是诸位学友毕业的日子”,仅仅把自己当成耶鲁的学生,把这次演讲当作是一位已经毕业的老同学与将要毕业的同学的谈心交流,拉近了与听众之间的心理距离。第六段说“我很感激耶鲁大学给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读书环境”,“感激”一词再次表现了布什总统的谦虚风范,“我们”一词让听众更感亲切。

  布什总统是幽默高手,风趣的话语中透着睿智。第二段在“恭喜家长们”时说:“这是你们辛勤栽培后享受收获的日子,也是你们钱包解放的大喜日子!”幽默之趣顿现。第三段更是诙谐逗人,副总统切尼“曾短暂就读于此”,“我”从耶鲁顺利毕业,所以,布什提醒:“如果你们从耶鲁顺利毕业,你们也许可以当上总统;如果你们中途辍学,那么你们只能当副总统了。”表面上是拿切尼开涮,实际上是告诉莘莘学子要坚持始终、完成学业,珍惜在耶鲁的学习机会,言语中又暗含着高度赞扬耶鲁学位的含金量之高及教学成就突出之意。这样的表达视角让人在轻松的笑声中受到教益。报纸上的确曾有人批评过布什总统“又说错了话”,而在第五段的末尾,他自我解嘲说“我不是说错了字,我是在复诵古代俳句的完美格式呢”,从正面的角度给自己的“口误”作出了绝妙的诠释。幽默风趣的语言自然能调动听讲者的情绪,从而使他们不觉厌倦且愉快地听下去。

  作为美国总统,布什在演讲中没有罗列什么豪言壮语,而是娓娓道来,似乎与大学生们唠嗑说家常。在第四、五、六段,布什回忆了自己在耶鲁求学时的“小事”:狄克的聪明刻苦、和狄克的“默契”(他不大声朗读课文,我睡觉不打呼噜)、自己的主修课和选修课、自己在校时的指导思想(用功读书,努力玩乐)等。这些学生时代的“小事”,其实正是耶鲁毕业生们想听到的内容,因为他们肯定想知道,现在的总统在耶鲁时是怎样读书、生活的。在演讲中,生动具体的小故事显然会胜过滔滔不绝的空洞说教。

  演讲要看对象,面对不同的听众就要有不同的语气。让听众受到启发、鼓舞、激励,是每个演讲者的主要目的之一。布什总统在演讲中一直激励着在座的每一位耶鲁毕业生。在第二段,他讲道:“对于那些表现杰出的同学,我要说,你们真棒!对于那些丙等生,我要说,你们将来也可以当美国总统!”在第七段,他讲:“我希望……以你们自己的方式、自己的时间、自己的奋斗来体现对母校的热爱,听从时代的召唤,用信心及行动予以积极响应。”第八段更是言辞恳切,句句深入人心,“你们每个人都有独特的天赋……好好利用它们,与人分享它们……人生是要让我们去生活,而不是用来浪费的!只要肯争上游,人人都可当总统!”在演讲词的末段,再次提出真诚的希望:“我也坚信耶鲁邀请你回校演讲的日子也不会太久。”这种种肯定、期待、激励人心的话语,使听众受到了极大的鼓舞。

  总之,这篇演讲词充分表现了布什总统谦虚坦率的处事态度,体现了他幽默风趣的语言风格,显示了他自然家常的交流艺术,让听者感到亲切、亲热,并深受鼓舞,是一篇堪称成功的演讲词。

  附原文:《人人都可以当总统》

  

[美]乔治·沃克·布什

  我很荣幸能在这个场合发表演讲。我知道,耶鲁向来不邀请毕业典礼演讲人,但近几年却有例外。虽然破了例,但条件却更加严格——演讲人必须同时具备两种身份:耶鲁校友、美国总统。我很骄傲在33年前领取到第一个耶鲁大学的学位。此次,我又荣获耶鲁荣誉学位,更感光荣。

  今天是诸位学友毕业的日子,在这里我首先要恭喜家长们:恭喜你们的子女修完学业顺利毕业,这是你们辛勤栽培后享受收获的日子,也是你们钱包解放的大喜日子!最重要的是,我要恭喜耶鲁毕业生们:对于那些表现杰出的同学,我要说,你们真棒!对于那些丙等生,我要说,你们将来也可以当美国总统!

  耶鲁学位价值不菲。我时常这么提醒切尼(现在美国副总统),他在早年也曾短暂就读于此。所以,我想提醒正就读于耶鲁的莘莘学子,如果你们从耶鲁顺利毕业,你们也许可以当上总统;如果你们中途辍学,那么你们只能当副总统了。

  这是我毕业以后第二次回到这里。不过,一些人、一些事至今仍让我念念不忘。举例来说,我记得我的老同学狄克·布洛德翰,如今他是伟大学校的杰出校长,他读书时的聪明与刻苦至今让我记忆犹新。那时,我们经常泡在校图书馆那个有着大皮沙发的阅览室里。我们有个默契:他不大声朗读课文,我睡觉不打呼噜。

  后来,随着学术探索的领域不同,我们选修的课程也各不相同,狄克主修英语,我主修历史。有趣的是,我选修过15世纪的日本俳句——每首诗只有17个音节,我想其意义只有禅学大师才能明了。我记得一位学科顾问对我选修如此专精的课程表示担忧,他说我应该选修英语。现在,我仍然时常听到这类建议。我在其他场合演讲时,在语言表达上曾被人误解过,我的批评者不明白:我不是说错了字,我是在复诵古代俳句的完美格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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