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推行学分制达到规定者可授予第二学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5 08:35:0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近日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关于积极推进高等学校实行学分制改革的意见》日前下发河北省各高等院校。这标志着我省将积极推进高校学分制,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时代对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需求。
  《意见》规定,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学科,可执行弹性学制。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为8年,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为6年。在此期限内,学生修满学分,其他考核合格,达到毕结业条件者,准予毕业或结业。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获得本专业本、专科毕业证书,同时修读学校按照教学计划开设的辅修专业课程合格者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本科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修满跨一级学科所属第二个本科专业学分,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达到第二个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可授予相应学位。允许实行学分制的院校之间,在双方协议的基础上,公共课、基础课或其他专业课学分互认。

  我省鼓励学校实行学分制,但不搞一刀切。学校根据自己的情况,可以实行学分制,也可以实行学年制,还可以选择有利于人才培养的其他形式。各学校要创造条件,提供教学、管理和政策方面的保证,积极稳妥,逐步过渡,不盲目追求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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