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5 10:08:4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招生计划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计划为160人;

二、招生代码及学院、专业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代码:910100,招生学院及专业如下:
法学院
招生专业:法学理论(代码:030101)、法律史(代码:03010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代码:030103)、军事法学(代码:030110);
民商经济法学院
招生专业:民商法学(代码:030105)、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方向(代码:030106)、经济法学(代码:03010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代码:030108);
刑事司法学院
招生专业:刑法学(代码:030104)、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方向(代码:030106)、
国际法学院
招生专业:国际法学(代码:030109);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招生专业:政治学理论(代码:030201)。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1、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法学教学工作满2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31日)的具有较好教学水平的高等院校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自行下载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及推荐意见的“资格审查表”,到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根据学位办[2005]36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法学理论、刑法学、诉讼法学专业不接收本校教师报考;以上各招生专业录取人数最多不得超出30人。
2、资格审查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按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凡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学院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⑴考生自行下载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及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
⑵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

四、报名办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5]36号文件规定,今年全国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先于7月10日前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4.html)查询公布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上报名开通与截止的时间。预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在7月中、下旬安排网上报名事宜。报考者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登录有关考区网上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按规定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检查,如果有误,及时修改。然后在规定现场报名时间7月28日—31日,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由考生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逾期不予办理。

五、报名考试费
1、报名考试费按国家规定在现场报名时缴纳。
2、按国家规定,凡报考我校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需向我校缴纳80元,用于命题、制卷、阅卷等项工作。缴纳办法:报考考生必须在9月10日前,通过邮局汇至: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收。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邮政编码:100088。汇款留言栏内应注明专业及网报编号。未交费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六、外语考试语种
我校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外国语考试语种限定为英语。

七、考试日期、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2005年全国联考于10月22、23日进行。每个单元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科目确定如下(政治理论课考试,待复试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
法学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含刑法学、民法学,各占75分);
政治学理论专业考试科目: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含政治学原理、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各占75分)。
参考书目:
GCT试卷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刑法学》高铭暄主编、赵秉志执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一版);
《刑法学》撰稿人曲新久、陈兴良、张明楷、王平、张凌、李芳晓(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版);
《民法学》江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修订版);
《政治学基础》王浦劬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2004年版)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杨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八、复试
1、复试内容:政治理论课。
2、参考书目
《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吴树青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3、复试费:100元。

九、学习年限及收费标准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制2年;学费:24000元;学习方式:与在校硕士研究生同步上课,授课时间为1年。

十、考生与我校有关部门联系办法
2005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的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及其他通知等,均在我校网站公布或下载。


研究生院
200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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