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5 10:15:5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华中师范大学
  在职教育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是全国首批招收教育硕士(ED.M)学位研究生的大学之一,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对教师任职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的要求,教育硕士(ED.M)学位证书成为基础教育教师及管理人员的任职和担任较高职务的资格条件之一。自1997年以来,已招收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000余名。根据广东教育战线教师及管理人员需求,华中师范大学在广州、深圳等市设立教育硕士招生报名点。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现代创新理念,具有较高理论素质与综合能力的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

二、招生名额:40名

三、招生对象: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有中级职称、或科级以上)工作三年以上的骨干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专科毕业生可先读学分,在获得本科学历后参加全国统考。学分五年内有效。

四、课程设置:现代教育哲学、教育学原理、教育科研方法、现代教育管理、教育统计与教育评价、教育经济与教育财政、教育法与教育政策、教学论与课程改革、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心理辅导教育、学与教的心理学、学校德育理论与实践、现代教育技术、外语、教育改革专题等14门课程。

五、学习方法:业余学习2年(一般采用自学与假期面授、研讨相结合),论文撰写及答辩半年至1年。全部课程提前修完,可提前结业,因工作繁忙也可延长学习期限,有效期为五年。
本办学特点:学习工作两不误,考前组织辅导,获得硕士学位比率高;教学安排灵活,从实际出发,可以通过入学考试后参加课程学习,也可以先参加课程学习,后边学习边参加入学考试。

六、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320元,其它费用合计25000元,(含学费、论文答辩费、教材资料费、考前辅导费、教学管理费等),可分两期缴交,录取后第一期先交13000元,第二期在第二学年开学前交纳余款12000元。

七、颁发证书及学位授予:修完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具有本科学历或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需具有中教一级(或相当)职务,参加教育硕士专业考试达到当年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定),修完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授予教育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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