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报考指导第八步:录取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5 10:15:2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参加统考或参加“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接到录取通知书,按照上面的报名时间,一般在9月初,你就可以赶往心仪已久的学校了。一般通知书上会要求考生准时按规定的几天报到,不能晚也不能早,但其实你可以早两天报到,也许能获得一些好处,比如可以捡一个好位置的床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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