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学科教学·化学)(1)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5 10:37:4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具有高水平从事申学化学教学的骨干教师。
此类人才的基本规格如下:
(一)热爱教师职业和化学教学工作,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具有较宽厚的文化基础与化学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教育学和教学论的素养。在化学教学方面视野开涵、现代意识强。能胜任教学业务骨于的任务,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研究能力。
(三)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四)身心健康。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申学一级教师职务,并有三年以上申学化学教学工作经历,教学效果良好的申学化学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者必须经过所在学校推荐。 招生采取计划内全脱产。脱产与在职、在职攻读等形式.
(二)入学考试
1、入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参加全国 研究生 统一入学考试或参加教育 硕士 专业学位全国联合考试的方式。
2、考试科目:统考科目为政治理论。 外语 、心理学、申学化学教学论、综合考试(无机化学、有机化学).联考科目为 外语 、教育学、心理学、化学综合(无机化学、有机化学)。

三、学习年限窍培养方式
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
脱产攻读学位者学习期限一般为二年(其申一年半在校学习。修满课程学分.最后半年回原单位实习,并结合孝职工作撰写学位论文)。 脱产与在职攻读学位者学习年限三年(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儿最多不超过四年。
脱产与在职攻读相结合攻读学位者,学习年限为二年半,其申第一年脱产学男。后一年半回工作单位进行研究性教学实践活动和论文工作。

四、研究方向
中学化学教学。

五、课程设置
按一年时间安排课程学习。课程设置以宽、新、实为原则,分为学位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前两类为必修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
(一)学位课程(15学分)
1、马克思主义理论 3学分
2、教育学 原理 3学分
3、化学教学论 3学分
4、教育心理学 3学分
5、 外语 3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程(1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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