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法律硕士联考大纲法理学(第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5 12:50:1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下编综合课

  Ⅰ。评价目标

  综合课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构成,主要包括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其评价目标是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Ⅱ。考核内容

  法理学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法学

  一、法学的含义

  法学的概念;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体系

  二、法学产生和发展

  法学产生的条件,法学的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

  马克思法学的产生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

  第二节 法理学

  一法理学的含义

  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二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意义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研究法理学的意义



相关文章


2006年法律硕士联考大纲法理学(第五章)
北京安通学校法律硕士主观题讲义-宪法学(5)
北京安通学校法律硕士主观题讲义-宪法学(4)
2006年法律硕士联考大纲法理学(第一章)
法律硕士宪法主观题小结(第四部分)
2007年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法理学(第八章)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