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5 12:07:3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招生人数:
2007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约3600名。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类别的年龄不限;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生毕业时未获毕业资格者,不予录取,入学报到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生;
3、医学临床各专业只接受医学毕业生(含授医学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生)报考;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即临床型硕士,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的历届生还应具备:①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②若是历届生,应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同等学力人员(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要求
⑴文、理、工科各专业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生,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大学专科毕业后在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领域工作不低于两年;
②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③已在省级学术杂志发表过2篇以上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一篇,或获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④已取得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证书。
⑵医科各专业(含授予医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学位的所有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历人员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生。
5、软件工程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
(二)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不少于四年或研究生毕业后工作不少于两年,业务优秀,已发表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为单位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
3、接受单独考试报名的学院与专业:
招生院系 |
招生专业 |
备 注 |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20 |
法学院 |
030104 |
刑法学 |
单考在职班(25人); 授课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 面向广东省公、检、法部门、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 |
130 |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
120401 |
行政管理 |
单考在职班(25人); 授课地点:珠海市中山大学珠海校区; 主要面向珠海市政府公务员招生,由珠海市委组织部组织生源。 |
140 |
管理学院 |
120201 |
会计学 |
单考在职班(25人); 授课地点:深圳市经理进修学院; 面向深圳市及其周边地区招生,由深圳市经理进修学院组织生源。 |
注:除上述指定的招生院(系)及招生专业外,其他专业不接受单独考试报名。
(三)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不少于三年工作经验者;有研究生毕业学历并有不少于两年工作经验者;大专毕业后有不少于五年工作经验,且必须符合(一)中第4项第②、③、④条要求者;
3、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
(四)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项要求;
2、非法学专业的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在职人员和非法学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的在职人员且必须符合(一)中第4项要求;
3、法律硕士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考生。
4、下列13个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五)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条件
1、免试生一般必须是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免试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参加总分为100分的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参加总分为710分的成绩不低于426分。中山大学推荐的免试生个别业务课成绩特别突出或生源紧缺的基础学科,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优秀者,亦可考虑接收),外语类专业要求第二外语考试成绩达优良(80分以上);
4、参加我校复试合格者;
5、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
欢迎国内重点大学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与我校相关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生事宜,具体办法请见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zsu.edu.cn)上的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