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07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5 13:09:2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培养目标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三年或三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员;对同等学历考生要求① 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② 已在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推荐免试生须在报名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并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

  报名分两个阶段:1、网上报名;2、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四、报名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中北京考生必须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关村教学园区现场确认(见中科院研究生院网站,联系电话:88256215)。

  五、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历证书,到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信息、拍照、确认考试地点等报名手续。逾期未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到报名点交验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和学历证件复印件,交纳报考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考生自己填好报考登记表后,按规定日期将所有报考材料迳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三)培养单位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因故缺考,不退报考费。

  考生在报考期间内因事外出,可持原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就地报名和考试。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以准考证公布的考试日期为准。

  (三)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共四门。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四)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外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或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由考生第一志愿培养单位负责发出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

  (七)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培养单位自定。培养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

  (八)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培养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二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由本馆组织考生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参加统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培养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招收委托、定向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培养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委托、定向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九、学习年限

  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半。

  十、毕业生就业

  委托、定向培养硕士生回委托、定向单位。

  非定向硕士生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一、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研究生院网站查阅,或直接与我们联系。

  邮政编码:100080

  单位地址:北京中关村北四环西路33号

  联 系人:王静珠 张章

  联系电话:(010)82626389

  传 真:(010)82626600

  网 址:www.las.ac.cn

  E 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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