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5 14:21:2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纪录,无任何处分纪录;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班级名列前茅或同专业名列前茅,无不及格纪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外国语通过国家四级或大于总成绩的60%.
  3、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表及简历;
  2、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CET证书复印件、所在院系推荐意见、推荐免试资格证明等;
  三、申请专业范围
  我校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除城市规划与设计、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和设计艺术学三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可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四、申请办法:
  1、有意者可于即日起至2006年10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恕不受理;
  2、经我办初审、报相关院系复审后,于2006年10月14日(暂定)前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
  3、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对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发接收函。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院校归属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五、其他说明: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南京林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a、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b、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c、具备推免资格后,因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不合格等原因而导致不能按时取得学位的。
  2、联系地址: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37
  联系电话:025-85427772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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