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2006年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审核的紧急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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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审核的紧急通知
豫卫函教〔2006〕3号
各省辖市卫生局和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卫生局: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中等卫生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卫教[2002]2号)要求,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中第二大类限制报考人员的学历条件中第6条括号内所述内容:“除中医和省级教育部门批准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专业外”中的“中医和省级教育部门批准的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专业”,应理解为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卫生学校医学专业毕业生,毕业证书上加盖有省教育厅毕业证书专用章和省卫生厅加盖的审核备案长条章的,即可确认为符合该条括号内所述要求,准许报考。
附件1:二00六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
2:关于全省中等卫生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二00六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
一、报考条件
(一)执业医师
1、硕士以上学历
七年制和八年制硕士毕业生或博士毕业生可在拿到毕业证书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2、本科学历
毕业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一年,试用期截止日期为2006年8月31日。
3、专科学历
(1)已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证》后执业满两年;
(2)98年6月26日前毕业并已转正,可凭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可申请报考;
(3)以中专学历取得助理资格后,又取得大专学历,需大专毕业后满两年;
(4)后取得学历必须与《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类别相一致。
4、中专学历:
(1)取的《助理执业医师证》后执业满五年;
(2)98年6月26日以前毕业并已转正,可凭《医师资格证书》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连续从事医士工作五年以上的证明报考。
(二)执业助理医师:
专科毕业和中专毕业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一年,试用期截止日期为200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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