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信息山头”:一个系统分析员的忧虑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3:13 22:18:1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动机与论点

  我有幸参加了正在上海举行的“2003中国国际电子政务技术与应用大会”,很欣喜地看到“电子政务年”我国在电子政务上的积极探索和兴旺景象,我听到了不少精彩的报告,看到了不少优秀的产品。一些厂商的报告更是高屋建瓴地介绍了其电子政务思路,旁征博引,最终落实在产品服务和技术支持上,令我赞叹其立意之高、社会责任感之强。到底是国家级的盛会!到底是“国家级”选手!这种厂家想不成功也难。

  相比之下,使我感到有些遗憾的是,政府的声音、标准化的声音相对来说太微弱。也不是没有声音,政府部门从上到下,对信息化的支持态度是明朗的,也肯定在各地的“电子政务”工程中起了很大的协调和推动作用,要不然不会有这么多的产品和研究成果。但是,在一个以“政务”为主题背景的最高级别的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中,政府仅仅以客户和、支持者和推广者的身份出现,显然是不够的。我以为,政府应该是制定、改进标准、监督标准实施的主体,而不是标准的被动接收者和旁观者。

  说到这里,有必要插一段话,介绍一下我自己的相关经历,可能会让我写这篇小文的动机更明确些,不至于像矫情的“无病呻吟”。

  我从1996年到1999年几年期间在一所军校的研究所工作,有幸参与了广东省公安指挥中心、肇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等多个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我负责的是信息处理系统和信息集成。我们的信息集成在“百城联网”和“网上追逃”等工作之前,以当时的技术条件来说是先进的、实用的,直到现在还在发挥着效益。这些项目是否对公安的其它信息化建设项目产生多大的影响不敢说,但应该是最早进行一定规模信息集成的。退一步,我至少可以毫不脸红地说,我见证和体验了一段时间的公安信息建设。

  我那时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工程师,我的系统分析员资格在本单位、甚至在军队都鲜为人知。我只是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加上一种朴实的为客户服务的想法做好一份工作。倒是公安的同志们十分的赏识,可惜人在行伍,身不由己,我不可能进入公安队伍。但是我的“公安情结”从此种下,在为生计颠沛流离的同时,我经常反思:如果我再回头来做项目,我应该怎么做;公安信息化有哪些进展?最需要做的事情是什么?推而广之,我也同时特别关注公共应急类的项目建设,如针对SARS的信息报送系统。感谢一些与我一样有社会责任感的系统分析员们,他们的无私工作使得中国的系统分析员开始成为一个群体,我们的声音也越来越大。

  也许我有点喜欢危言耸听、推点及面。我的中心观点是:中国的电子政务建设缺乏应用层的行业标准和领域标准;建立应用层的标准,应该成为电子政务建设中标准化组织和各行业/部门信息化领导部门的主要职则。

  二、应用标准化的必要性

  我的这一论调,可能会让很多的人叫屈:我们不是没有标准,我们的标准太多了。但是,从公开的资料来看,我国的电子政务信息标准只是一个标准框架,还没有形成一个反映电子政务内容的应用层面的标准集。纵向看,仅涉及底层和顶层:有“元标准”和数据项目标准(如各种编码标准、产品标准),但缺失了反映行业或领域应用的“内容标准”。打个通俗比方,XML和“元标准”是语法规则,应用层标准就是规定各种语境的“专业词典”,没有了专业词典,文章是难懂的。

  为什么需要应用标准?我还拿公共应急类系统“说事”。在对SARS的反思中,大家一致承认,“组织指挥不统一,信息渠道不流畅,应急准备不充分”,是造成巨大损失的主要原因(温家宝总理语)。这次电子政务大会上,一位厂商朋友的话更是说到痛处:我们对SARS的胜利,是行政力量的胜利,而不是信息力量的胜利;事实上,信息的力量可以说是“惨败”。(关于SARS及应急类系统建设的思考,我曾在其它文章里阐述。)

  那么,为什么不建立一个应用级的标准,来规范疾病控制相关的研究体系(病毒研究、遗传学研究、传染病学研究等、药物研究)、执行体系(医院、基层疾控单位、社区)和后勤体系等相关体系之间的信息交换?有标准和没有标准的区别在于:标准化系统的集成,可以形成一个有智能的信息传输体系--利用这个体系,指挥者可以根据病情/疫情、研究进展和控制措施的阶段性要求来调整信息传输、获取信息。简单地说,疫情初期、中期、后期,整个指挥系统中的信息流转方式和内容是动态的、可调整的,--要达到这种目标,不需要统一推广某IT厂商的应用产品,甚至不需要一个统一的技术架构,唯一要求是医疗、疾控、研究各系统遵守关于“SARS”的同一个领域标准。

  公安系统的信息化中也是一样。做过公安应用系统的人,都知道公安信息“五要素”,利用“五要素”可以理顺主要的公安业务。我在六七年前就开始实现了一定范围的信息集成,但是至今还没有见到过关于“五要素”应用级的流程和信息交换标准。如果有了标准,各级公安机关就可以实现条块之间的信息交换,替换以往在指挥中心运行多个信息系统来进行统一指挥的方式。甚至可以根据需要把指挥调度权和知情权在不同的机构中动态配给,真正实现网络化的协同和虚拟指挥,而不仅仅是把各相关系统的指挥人员进行行政的集中。--要达到这一目标,也不需要推广新的产品和技术,只需要一个标准,以及一些基于标准的集成工作。

  这次大会推介了一个“社会联动应急系统”产品,据说借鉴了美国“911”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的一些经验和国内的一些研究成果。从技术提供商的角度来看,应用产品应该是个好的产品,否则也不会获得在多个城市试点的机会;但从需求角度看,我认为,对于信息条块林立、同时对协同要求极高的状况,各级公安应用部门迫切需要的应该是应用的整合和信息的集成,而不是新一轮的产品推广。

  “急用先上”是国家标准化组织提出来的标准建设原则。那么我认为至少在我所关注的疾病控制和应急指挥领域,是时候推出一个标准了!仅有“元标准”是不够的!

  也许,在一些人看来,SARS过后谈“标准化”是“马后炮”。不!确切地说是亡羊补牢。从公共媒体上得知,SARS过后,国家和地方卫生部门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研究(当然也包括信息网络方面的改善),相关的研究部门已经展开了一场资源争夺大战。应急指挥方面,由于预见到我国将要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世界舞台,许多大城市开始了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重视信息化建设固然是好事,但盲目、多头地重复建设,不加强信息交换标准化的力度,这股热潮只会导致一轮新的信息割据大战!启动“电子政务”的初衷是为了公开政务、联结政企政民政政,而不仅仅是把一群小小的“信息孤岛”变成一个个规模较大的“信息山头”。

  我作一个保守的推断:如果国家标准化组织能会同有关业务领导部门充分作为,推出一系列领域标准,在“急用”的领域推出一系列领域标准,不仅能节省一半以上的社会成本,而且将使得电子政务的软件建设更加“可视”、可控、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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