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等教育自考高职问答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3:16 22:40:1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问:自考高职是怎样一种助学方式?
  答:成人考试指导中心负责人: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的助学工作由市教育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北京教育考试院共同确定助学方案,在管理上采取统一招生、录取、统一教学管理、统一教学计划与教材、统一组织考试及相关职业技能鉴定、统一学费标准的办法。
  市高教自考委办公室负责确定开考专业和科目,制定专业考试计划和教学大纲,指定教材,组织命题、考试、阅卷、成绩管理和毕业审定等工作;市成人教育考试指导中心负责组织招生、报名、录取,组织理论课程助学院校并对教学进行管理与指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职业技能助学院校,并对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进行管理与指导。学生完成要求科目的考试后,可以取得双证书,既有大专的学历证书,也有相关的国家职业技能证书。

  问:自考高职专业助学有什么特点?
  答:自考高职专业的助学是由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参与组织的,是一项有组织的、统一的助学活动。
  助学机构由普通高校和成人院校承担,不仅有办学资格,而且具备较好的师资、场地和专业设施等办学条件。统一组织教学教研活动,为提高教学质量和不同助学院校教学质量的基本一致提供了保证。全部采取面授教学的形式,严格根据教学大纲和考试计划安排教学,统一组织理论课程的教学与考试、统一组织职业技能培训的考核与鉴定,具有较规范的组织管理。

  问:要求报名者具备哪些条件?
  答:报名者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专业要求。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同、相近专业的毕业生,以及自愿参加高等职业教育的在职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
  报名者需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学习和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报“烹饪与餐饮管理”、“市场营销”、“导游”、“饭店管理”专业者,需持肝功化验及乙肝抗原检查合格证明。报“物业管理”、“导游”、“装饰艺术”、“智能建筑控制技术”专业者,须无下列疾病与病史:弱视、色盲、肢体残疾、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血压高等。报名者应按专业要求及相关职业技能的有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选报专业。如因自身条件不符合专业要求而不能完成学业,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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