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自学考试非在职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思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3:23 16:57:0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个人自学为基础、社会助学为辅助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开放、灵活、投资少、效益高的办学形式和特点,以严格的质量管理,吸引了成千上万的人走上自学成才之路,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各类专门技术人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尤其是自学考试本身的深刻变化,我们感到自学考试非在职毕业生的就业已成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进一步深入发展、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

  一、目前自学考试毕业生就业现状:


  近三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平均为社会培养输送30万名毕业生,其中非在职毕业生近6万人。毕业生多数来自县以上城镇,50%是年龄在25岁以下的年轻人。他们如何就业呢?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自学考试毕业生,属于非在职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有的省也制定了自学考试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政策和办法,如 湖北 省早在1991年就下发文件,明确规定自考毕业生只要找到工作单位、工作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接收,就可优先办理“农转非”手续(在“五大生”中),并发给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近几年,平均每年都有1700-2200名自考毕业生通过省教委毕办办理了就业手续。一些自学考试助学单位也开展了毕业生就业推荐、指导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辽宁 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高教培训中心坚持“内抓质量,外抓去向”的办学思路,在注重自学考试助学班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主动开展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他们成立了毕业生推荐办公室,负责收集人才市场信息、建立毕业生输出网络、组织实施毕业生就业前的培训等,先后与省内外多家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建立了较稳定的毕业生推荐渠道,共推荐了300多名毕业生就业。从1999年我们对 湖北 省、 辽宁 省自学考试毕业生就业状况的调研看,自学考试非在职毕业生的就业途径主要是通过父母亲友的关系,在父母亲友的工作单位或工作系统安排工作。如武汉市教育、卫生系统每年用自然减员的指标,安置子女中的“五大生”。其次是通过社会助学组织的推荐介绍;另外通过社会人才市场或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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