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何时?终于何时?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3:24 19:56:0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案例:

  某甲代5岁的儿子保管祖父留下的一笔财产。儿子满18岁后,要求使用这笔财产。某甲认为儿子大逆不道,忘恩负义,并认为幼儿根本不能拥有任何财产。那么法律对此会怎么看呢?

  评析:来源:www.examda.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公民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终生具有的。某甲的儿子在5岁时继承祖父的一笔财产,无论他是不是成年人,这笔财产依法由其享有,只不过在其未成年时由某甲代管而已。所以,某甲拒不交付其子所继承的遗产,是违法的。

相关文章


孩子偷卖手表,可以要买方返还吗?
综合辅导:子债应该父还吗?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何时?终于何时?
作为民事主体,某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综合辅导:商品被冒领案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