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06年在职法律硕士接受调剂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3:24 19:58:0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关于接收2006年(2007级)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考生调剂申请的启事
来源:考
  2006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已由教育部学位中心下达各招生单位,考生已可通过各种方式查询。
来源:考
  中央财经大学为具备法律硕士(J.M)招生资格的全国49所(北京地区6所)高校之一。 借助雄厚的财经学科背景优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秉承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办学宗旨,致力于探讨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相结合的教育与研究模式,着力打造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培养基地,近年来在培养民商法、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方面形成了鲜明的财经实务特色。在获得法律硕士(J.M)培养资格之后,法学院有针对性地设计了法律硕士的培养方案,既注重法学基础理论教育,又重点突出财经法律的教育,还把经济学、管理学知识适当贯穿在培养过程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金融法、公司法、国际经济法(WTO法律规则)三个研究方向,重点设置了金融法、财税法、公司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法、企业法律实务、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等同市场经济管理联系极为密切、实用性极强的课程,并设置了部分经济学、管理学课程。法律硕士培养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聘请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高宗泽、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任卫华、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尚明、财政部条约法律司司长杨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张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文先保、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副局长王利民、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王公义、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查庆九、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陈丽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商投资注册管理局局长王令浚、中国银监会法规部主任黄毅、中国证监会法规部主任黄纬、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童道弛、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李佩霞、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张炜、中国银行总行法规部总经理王琪、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法务部总经理王醒春、中国建设银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程美芬、中信实业银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佟英、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原副总裁汤世生、法制日报副总编伍彪、中国法学会法律诊所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兼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北京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郑刚、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红松、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肖龙、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新生、中国律师杂志原总编辑刘桂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邹志洪、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邵敬扬、联想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张子宽等法律实务专家担任法律硕士导师,高度重视法律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注重案例教学和“法律诊所”教育,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使学生拥有发展自己的广阔空间,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于民主法治建设。
来源:考
  目前我校有少量调剂录取名额,并自即日起开始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考试成绩如未达到所报考院校的分数线而希望到我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将书面调剂申请表(请到以下地址下载:202.205.223.220/zi liao/中央财经大学2006年在职法律硕士调剂申请表.doc)传真或邮寄至我院(信封上请注明“法硕调剂”字样)。
考生也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调剂申请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10—62288088,62288672,传真:010—62288672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100081)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200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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