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0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3:24 19:58:3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我校是江苏省重点高校,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现拥有博士后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1个,学科覆盖文、史、哲、教、理、工、经、法、管、农、医等门类。

  2007年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生约2000名(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1、统考: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或②国家承认学历的200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或③2005年9月之前大专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或④已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年龄超过40周岁的须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①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

  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2、法律硕士联考:符合以上条件,并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另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三、报考程序

  1、网报:所有考生必须先于国家规定的网报期间内登录报名网站(www.chinayz.com.cn)选择报考点、招生单位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2、报名确认:网报结束后,并于规定日期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03、04、05方向和设计艺术学专业02、03、04、05、06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直接到我校报名确认、考试。

  四、我校在研究生中已设立“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助学金”、“华藏奖学金”、“恒力发展奖学金”、“苏宁教育发展助学金”等奖项,用于奖励在校的优秀研究生和资助家庭困难的研究生完成学业。

  五、简章中专业名称前标“●”者表示该专业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标“☆”者为国家重点学科,标“▲”者为省重点学科,标“★”者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所有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六、其它事项:1、我校欢迎学生跨学科报考;

  2、因硕士生考取之后才确定导师,且每年聘任一次,故无法告之;

  3、我校教材中心可提供参考书,联系电话025-83598332 83598081.

  联系部门:南师大(随园校区)研究生招生办 邮政编码:210097

  南师大研究生部网址: http://grad.njnu.edu.cn 咨询电话:025-83598152 83598657

  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招生
人数
初试考试科目 复试笔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030180法律硕士
 
100 ①政治
②英语或俄语或日语
③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
④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
 
⑤法理学
 
⑥刑法
⑦民法
 

  复试参考书目:《法理学》,公丕祥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教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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