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律常识题经济法简答题复习指导-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3:30 00:28:4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 答题技巧

简答题属主观性题型,它是给出一个问题,要求考生作出简明扼要的回答。简答题在试卷中所占分值较高,很受考生重视。

简答题对答案的要求是简明扼要、全面完整。简明扼要是指答案将要点列出来即可,不需要进行过多解释和论述;全面完整是指必须将全部要点一一列出来,不能有任何遗漏。但是,考生在答题时往往有两种不良倾向。一种是过于简单,简而不明,没有清楚地表达出要点的意思;另一种是过于全面完整,唯恐有所遗漏,将很多与题目无关的、不符合题意的知识也写了进去。

  • 复习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和相关经济法律制度

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1)所有权权利具有绝对性。(2)所有权权利具有排他性。(3)所有权是一种完整、充分的物权。

第四章 公司法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三原则。

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其资本就是全体股东出资的总和。为保护债权和交易安全,传统公司法理论确立了资本三原则:(1)资本确定原则。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具体地确定公司资本总额,并由全体股东认足或募足,公司才能成立。(2)资本维持原则。又称资本充实原则,即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3)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章程确定的公司资本总额,非依法定程序不得变动。

第五章 合同法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特征。

可变更合同的特征是:(1)合同存在法定的变更或撤销原因;(2)合同效力有瑕疵;(3)变更、撤销合同申请必须由合同一方当事人提出;(4)享有变更、撤销合同权的机构只是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

第十章 税法

税法制度的原则。

税法制度的原则主要如下:(1)集中资金的原则;(2)发展经济的原则;(3)公平税负的原则;(4)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促进对外开放的原则;(5)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依法治税的原则。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必须按规定抵扣。(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 练习题

1.简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2.简述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3.简述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特征。

4.税法制度的原则有哪些?

附:参考答案

1.(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必须按规定抵扣。(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2。(1)所有权权利具有绝对性。(2)所有权权利具有排他性。(3)所有权是一种完整、充分的物权。

.3。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特征是:(1)合同存在法定的变更或撤销原因;(2)合同效力有瑕疵;(3)变更、撤销合同申请必须由合同一方当事人提出;(4)享有变更、撤销合同权的机构只是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

4.税法制度的原则主要有:(1)集中资金的原则;(2)发展经济的原则;(3)公平税负的原则;(4)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促进对外开放的原则;(5)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依法治税的原则。

纠错



相关文章


公务员法律常识题经济案例分析题复习指导-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法律常识题经济法简答题复习指导-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法律常识题经济法名词解释复习指导-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法律常识题经济法多项选择题复习指导-公务员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