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考的思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3:30 10:52:4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岁末,日子如流水一般静静流淌着,而笔者在这段日子里却很不平静,主要是为了今年的司法考试。但并非因为自身司考的失败,而是为了心中一个难以释怀的疑惑。对个人而言,仅以三分之差无缘通过司考,这的确是很沉重的打击,然而比这个更沉痛的,则是笔者对此次司法考试公平公正性的质疑。 来源:考
  在没有看到相关数据之前,笔者已下定决心备战来年的司考了。就在这时,笔者突然在“法专在线”等多个司法考试论坛上看到了质疑司考成绩的帖子;而国内司法考试辅导专家、北京万国学校校长邹建章于11月22日晚上在博客上发表的一篇《谜一样的卷四成绩》则激起了更加猛烈的质疑声浪。网友们列出了很多难以置信的数据,那些触目惊心的数据撩开了笔者迷蒙的双眼,随后,笔者也加入到质疑的队伍中来,和众多考友们一起呐喊。
  关于本次司考成绩的可疑之处,笔者已经重复了太多遍。众多网友齐心协力,通过官方网站收集了湖南、浙江、江苏等多个省份的分数情况。通过这些数据,我们发现一个可疑的现象:卷四出现了很多离奇的高分,大多在110分左右,有的甚至高达120以上,而卷四高分得主偏偏集中在总分360-370之间,也就是巧及格,这一部分人的前三卷分数普遍不高,有的甚至前三卷没有一门及格。
  熟悉司考的人都知道,前三卷是对各部门法的单科的考察,三卷之间相互独立,全部为客观题,电脑阅卷;而卷四则是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有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写作(今年没有)和论述题,其与前三卷知识的掌握程度紧密相联,全部为主观题,人工评分。就考察角度而言,前三卷侧重单科知识,第四卷侧重综合运用。前三卷低分充分说明了考生对部门法掌握不过硬,而很多这样的人偏偏在综合知识的运用上夺得了令人瞩目的高分,这就是奇怪之处。诚如邹建章老师在他的博文《迷一样的卷四成绩》中所言:“一般来讲,前三卷高,第四卷不一定高。因为可能有一些考生确实缺乏文字表达的训练。但是前三卷成绩低,而第四卷成绩高,并且普遍的高于前三卷成绩更好的考生,可能就有问题了。”来源:考
  在考察“前三低卷四高”这一类型的数据的同时,我们也特别留意了前三卷高分的人,他们大约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不幸者,前三卷的总成绩高达270分,法律知识相对比较过硬,却因为卷四的离奇低分而以一两分之差不幸被压倒在线下;另一部分则相对幸运,他们是以370分以上的高分通过司考的人,前三卷的掌握情况也很好,而奇怪的是他们的卷四成绩大多集中在80-100分之间,高于100分的凤毛麟角,普遍低于那些“前三低卷四高”的侥幸过关者。
  以上事实有湖南、湖北、浙江、江苏、安徽等多个省份的官方数据加以佐证,在此,笔者暂且列举几组典型的数据: A考生,考号0632060600226, 其成绩为:83、83、79、121 ,总分 366。 B考生,考号0611999905104,其成绩为:86、 81、 73 、125 ,总分 365。 C考生,考号0643030300086,其成绩为 101、 90、 97、 38, 总分326。 以上数据的客观性可以通过声讯电话16898998加以质证。
  当更多的数据被发布到网上后,质疑声潮一浪接一浪地翻滚,铺天盖地席卷了整个司考论坛。部分考友身体力行,打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之而来的媒体报道将质疑声浪和维权行动推向了高潮。考友们的诉前准备工作也紧锣密鼓地进行起来。
  与此同时,司法行政机关的部分官员面对媒体也对此事作出了回应。然而,他们的回应令众多考生大失所望,例如,一个地市司法行政机关的官员说,“九成”质疑卷四低分者都是由“字迹不工整”所造成的;更有一位来自司法部的离谱官员道了一句哗天下之大稽的说法,说卷四高分者都是“超常发挥”所致。这些毫无事实依据的极其不负责任的回应,不但没有能够平息质疑声浪,反而更加激起了考生们的普遍愤慨。笔者对此亦深恶痛绝!来源:考
  在司法考试的公正性受到非议的同时,其透明度和公信力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谴责。邹建章老师去年即已在博客上发表了《为什么不公布主观题的评分规则?》一文。今年司考成绩出来后,在激烈的质疑声潮中,我们很欣喜地听到了更多理性的呼喊:年轻的林鸿潮博士在他的博文《凑个热闹谈谈第四卷》中疾呼司法部提高司考程序的透明度,公布经过异议后的标准答案,完善卷四分数复核制度,增强司考的公信力等等;经验丰富的袁登明老师则紧随其后,发表了一篇题为《如何让司法考试具备高度公信力》的文章,其中他说道:“如何提升司法考试的公信力?这个题目可以做长篇大论,我想问题的关键主要在于程序公正、公开透明。”这些呼喊声旨在说明一个学界普遍认同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去实现。”不透明为不公正和腐败现象提供了寄生的环境,即便司考实际上是公正的,但不透明的程序设置至少降低了司法考试的公信力。我们都知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来源:考
  毋庸置疑,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司法考试制度也在日益前进着。成绩复核制度的推行、参考答案的异议制度就是最显而易见的证明。这些广泛而深入的制度改革让我们看到了正义与法治的曙光。然而,在制度尚不完善的今天,我们仍然焦渴地盼望着:改革的步伐再快一点,政府的透明度再高一点,司法考试的公信力再强一点!
  对此,笔者亦深有感触。就拿成绩复核制度来说吧,虽然这一制度的推行无疑是一个前所未有的进步,但由于制度架构的不合理,尤其是透明度不高,引起了广大考生强烈不满。首先,考生对于具体的程序运作一无所知,例如复核主体是谁,具体步骤怎样进行等等;其次,考生不能以听证或类似听证的方式参与到复核过程中来,并且无权要求复核主体对复核结果作出事实理由和依据等的相关必要说明;更有甚者,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受到严重批评和大力根治的今天,司法部对于复核的时限亦无任何外部规定和约束手段,考生在提出申请后对于复核结果的等待茫然无措。因此,不少考生对复核程序提出严重质疑——究竟谁来复核,怎样复核,复核依据是什么,复核结果是怎样得出的,理由是什么,复核是否“走过场”流于形式……正是由于对复核制度的不信任,很多考生才在此次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非采用司法部提供的正常渠道。类似这样的制度漏洞还有不少,司法考试的组织制度和程序设计亟待完善。我们不希望“公开、公平、公正”只是一句漂亮的口号!
  作为法科学生,作为拥有法律信仰、热心公共事业的人,司考的暂时失利,丝毫不会动摇我们内心的信念,相反,它使我们越挫越勇,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克服困难、追求理想的勇气,因为我们都知道,成就理想之路就如同中国的法治进程一样,艰难而漫长,因而包括笔者在内的众多法科学生都早已做好了长途跋涉的心理和物质准备。但是,正如某位网友所说:“一次司考的失败算不了什么,但游戏规则一旦被破坏,受损害的不仅仅是司考的失败者,如果整个中国的法治环境不能够朝好的方向发展的话,最先倒下的反而是最先执业的人。”网友的一席话道出了笔者的心声,这也正是笔者对此次司考事件久久不能释怀的原因所在。
  此外,据邹建章老师说,“一般来说,司法部公布分数线以后,会陆续公布一些其他的相关数据(例如过关人数、比例等),有些年份还有专门的答记者问。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在公布分数线以后,并没有公布一些相关数据”。邹老师进一步表示:“期待在未来的时间里,能看见官方像过去一样,就一些考生普遍关心的问题,采用答记者问的方式,集中做一次解释或者说明。”然而,时至今日,我们仍然没有看到司法部作出任何邹老师和众多考生所期待官方行动。司法部的消极、滞后回应使得今年的卷四疑团积淤在考生的心中久久不能散去。
  令人欣慰的是,日前,20名考生将一纸诉状提交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并且有媒体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但二中院是否受理此案,目前仍在焦虑的等待中。笔者十分期待法院的受理和诉讼的顺利进行,因为这项诉讼的意义极有可能经远远超过一次诉讼给那20名原告所能带来的利益。来源:考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司法考试又是选拔司法执业者的唯一权威的考试,其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举足轻重的意义毋庸赘言。不揣冒昧与自大之嫌,笔者是一个有着强烈的法律信仰的人,因而此次司考事件对笔者而言,不仅仅是一次短暂的失利,更是一种痛彻心扉的伤害,尤其是司法部十分消极和迟钝的回应,更是挫伤了笔者追求公平与正义的焦渴之心。作为此次考试的失败者,笔者在反省自身的同时,殷切地希望司法考试制度能够和法学院的莘莘学子一样开拓进取,更加牢固地扛起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重大责任!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我们能否迎来更加绚烂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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