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3:31 17:50:5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现接收2007年法律硕士考生调剂。
请欲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填写好调剂申请表(见本通知第二页),邮寄或送交到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专业学位管理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见调剂申请表)。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达到教育部法律硕士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有资格调剂到我校。
我校将按考生参加联考的初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情况择优确定拟接受调剂名单。
拟接受调剂名单、复试通知、复试名单和录取名单等都通过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grs.lnu.edu.cn
欲了解详细信息可与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专业学位管理中心联系。
电话:024—62202363 联系人:陆老师
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
专业学位管理中心
200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