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06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03 09:38:2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6]33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06年工程硕士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加快多渠道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步伐,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2006年可招生的工程领域为:项目管理、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光学工程。

  所有招生领域均自主招生,不受招生名额限制。

  一、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注: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6年7月31日

  3、工作业绩突出。

  4、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考手续: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报考者于7月10日左右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6.html查询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网站,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江苏省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3日,网上报名地址为:

  http://zzlk.nuaa.edu.cn 或 http://xwb.jsjyt.edu.cn

  2、在国家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7月27日至31日内,由考生本人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联考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

  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现场报名地点由各省教育厅学位办确定,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网上信息)

  江苏省外考生须选择经我校认可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所在城市报名考试。

  三、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工程硕士 全国联考“GCT”

  考试时间为2006年10月22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待各省学位办确定

  2、考试科目:专业基础考试(笔试)、专业综合测试(面试)

  考试时间为2006年10月22日下午

  考试地点:南京邮电大学或经我校同意认可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

  四、资格审查:

  按规定我校将在录取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程序为:

  1、考生如实填写《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下载网址为:http://kycj.pg.njupt.edu.cn/show.aspx?id=125&.cid=64),并贴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2、我办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办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参考教材:

  “GCT”考试由“学位中心”组织命题,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6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六、联系方式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492350

  联系人: 王老师

  E-mail: [email protected]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部主页:http://kycj.pg.nj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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