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数民族聚居区考生报考省市属大专降20分录取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04 15:24:0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昨(20日)日,从省招生委员会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高考招生工作,省招生委员会已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就2007年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作出相应规定。

  其中,今年少数民族聚居区考生报考省市属大专可降20分录取。

  高中阶段省外迁入少数民族考生同享照顾政策

  今年我省少数民族高考招生具体照顾范围为: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清远市连州瑶安瑶族乡和三水瑶族乡、阳山县秤架瑶族乡、韶关市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肇庆市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惠州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河源市东源县漳溪畲族乡以及少数民族聚居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具体分布情况可登录广州招考(http://www.gzzk.cn/html/)查看。

  上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中学阶段被选送或考取所在市的其他中学就读,而户口仍在所属县的,享受少数民族高考招生照顾政策。

  上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如小学、初中阶段在自治县、民族乡以及少数民族聚居村委会所在地中小学读书,高中阶段随父母工作调动到新迁移的户口所在地中学就读,以及省外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学生,小学、初中阶段在自治州、自治县读书,高中阶段随父母工作调动迁入我省境内户口所在地读书的,也可以享受少数民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但该类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当地自治州、自治县户口迁移的证明资料,并将考生登记表报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登记盖章后交当地市、县、区招生办。

  民族聚居区汉族考生也降20分录取

  根据新出台的相关规定,今年符合照顾范围的少数民族考生,凡报考有关民族院校、民族班以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的,单独划线录取。报考部(省)、市属大专院校的,可在省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降低20分照顾录取。

  但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录取则由招生学校在本校本(专)科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也不得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本、专科录取分数线下80分,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本科)不得低于有关高校在我省本科录取分数线下40分。

  此外,由于少数民族地区汉族考生因生活环境和受教育的条件与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相同,因此在高等院校招生录取中,可考虑给予这部分汉族考生适当降分照顾录取。具体照顾办法是在部(省)、市属大专录取时,可在省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降低20分照顾录取。


相关文章


2006年江苏省南京市湖熟高中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卷
2007年高考百日冲刺营养食谱
高考作文阅卷组组长:作文十大问题十大对策
高考备考期间常见心理问题分析
粤少数民族聚居区考生报考省市属大专降20分录取
作文指导:高考作文关注社会关注生活
高三心理妙招:克服惰性激发斗志
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
2007年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招收要加强公示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