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体育专业招生办法出台有关细则考生注意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04 15:29:4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高考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已经出台,以下细则请考生们注意。

报考条件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体育专业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前6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体操项目在地市级以上体操比赛中获得过男、女个人全能前6名)或具备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体育专业特招生的专项测试。

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术科考试

体育专业术科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等4项。体育专业特招生的专项测试项目为田径、篮球、排球、兵乓球、网球、武术、足球(男)、举重(男)、游泳、体操等10项。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专项考试由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负责组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

文化考试

体育兼报理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体育兼报文科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的文化考试。

志愿填报

凡术科考试、文化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凭《术科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于6月25日至26日上午到办理文化考试报名的县(市、区)招办(考试中心、考试院)领取并按规定填涂《浙江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生志愿卡》。

录取

体育专业录取分4个批次进行。第一批重点学校本科、第二批一般学校本科、第三批民办本科、第四批专科学校(含高职)。

体育专业以综合总分分别单独划定重点本科学校和一般本科学校录取最低综合分数线,其他批次不再统一划定综合分数线。

综合总分满分值为750分,计分方式为:综合总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50% 术科考试成绩×7.5×50%。

体育专业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将在7月上旬进行。

录取时每批次调档比例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具体比例由学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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