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攻读MPA单位可适当买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06 21:18:3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湖南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2005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名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具体事项提出了贯彻意见。

  公务员在职攻读MPA专业学位报名推荐工作,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大学本科毕业且工龄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期为2005年7月31日)的在职国家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报考前经省人事厅进行资格审查的学员,所在单位应按规定对其在职攻读MPA专业学位给予学习时间、费用等方面的支持;报考前未到省人事厅进行资格审查的学员,不得享受上述政策,考后也不补办资格审查手续。省人事厅教育培训处进行资格审查的时间为7月25日至29日,招生院校现场报名时间7月28日至31日。

  我省今年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的院校及名额为:湖南大学(80名),湘潭大学(80名),湖南师范大学(80名),中南大学(80名),国防科技大学(名额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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