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一讲第一节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08 09: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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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讲 绪论

  公安学是一门研究我国公安现象的学科。其中,关于公安现象中基本关系与基本对策的理论概括,形成公安学基础理论,它是公安学的基础学科。

  第一节 警察与警察学

  一、警察的起源

  (一) 警察起源观来源:www.examda.com

  1、 警察自然起源观。有的警察学者认为,“人类自从有了群体生活,应有了警察作用”。还有的认为,“警察是人类与原始俱来的天性的道德行为”,“警察将永远伴随着人类”。这种理论把警察说成是一种自然现象,即超阶级、超国家的现象。认为警察与国家将永远存在。

  这种观点抹煞了警察是私有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抹煞了警察的阶级本质。

  我们认为:原始社会没有警察。这是因为:

  第一,生产力低下,没有私有财产,不能产生警察。

  在二三百万年前,地球上开始有了人。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原始社会是人类社会的第一阶段。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认识自然的水平低下,生产工具极为简陋,个人显然无法与自然、猛兽相抗衡,人们为了生存和繁衍,只有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共同生产和生活,所以,社会结构是以血缘亲族为基础的氏族公社。

  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获取的生活资料非常少,只能维持本身生存的最低水平,没有任何剩余。“在没有阶级的社会中,每个人以社会成员的资格,同其他社会成员协力,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从事生产活动,以解决人类物资生活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产生私有制,也不可能产生阶级,因而也不可能产生作为阶级斗争工具的国家和警察。

  第二,社会管理靠习惯,不需要强制力量。

  原始社会虽然没有国家这个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机构,但存在着管理各种事务的社会组织——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它们是以人们的血缘关系组成的集团。在氏族中,人们的生活是有秩序的,这种秩序是人们在日常生活、生产、分配、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习俗和信仰,世代相传就形成了氏族社会的习惯规范。这些行为规范调整着人们的相互关系,维持着当时的社会秩序。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反映着全体氏族成员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它靠人们自觉遵守或社会舆论的力量及氏族首领的威信来维持,不需要警察这样的强制机关作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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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氏族首领由选举产生,没有必要设立维护统治的警察。

  在原始社会,人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而且首领由选举产生,他们也没有特权,不存在专门从事管理社会的特殊机构。所以,不存在争权夺位和反对统治关系的问题,也没有必要设置保护统治关系的警察。

  第四,没有阶级,不需要警察等专政工具

  在氏族社会中,大家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共同消费,就连首领也和大家一起平等地劳动和分配产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户是平等的,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没有阶级,也不可能有阶级统治的专政工具。

  2、 马克思主义的警察起源观。在原始社会既没有国家,也没有警察;人类社会进入奴隶社会之际,随着国家的产生,警察才成为必要;警察是和国家一样古老的;国家是不能没有警察的。这是科学的警察起源观。

  从中国奴隶制的建立看警察的起源来源:www.examda.com

  中国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之一。中国的原始社会经历了原始人群、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等阶段。

  在父系氏族公社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私有制,出现了贫富分化,原始社会逐渐解体。中国的尧舜禹时期,也正是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时期。传说尧舜禹都较富有。富有的氏族首领成为氏族贵族,他们把战俘和贫穷的氏族成员变成奴隶。这样,两个对立的阶级就形成了。当这两个对立的阶级的矛盾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时,必须产生国家这个强大的强制工具。

  大约在公元前21世纪,中国建立了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作为国家的标志,夏朝不仅建立了军队,出现了司法职能,也出现了行使警察职能的官吏——司徒、士、司马等

  司徒:《尚书·舜典》载:“舜令弃日: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司徒具有治安警察的作用。

  士:《尚书·舜典》载,舜令皋陶作士,让他对付“蛮夷猾夏”和“寇贼奸宄”。说明具有刑事警察的职能。夏初,还出现了监狱,由士看管,士还具有狱警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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