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学院]2005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11 23:42:2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杭州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现设有16个分院,拥有39个本科专业和9个专科专业、19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学科专业涉及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市级重点学科7个,现有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15000人,其中本科生13200余人,全日制研究生27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0人,另有函授学历教育学生近2万人,每年还接受各类短期培训人员7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206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有教授、副教授及相应高级职称人员近600人。200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我校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单位。

  一、培养目标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目的是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高层次的基础教育骨干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

  二、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有三年以上(2005年7月31日前)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具有中教一级(或相当于)教师职务。

  三、 报名办法

  200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考试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然后现场照相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时间:7月12日至26日

  报名网址:登录由省(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网站,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5.html,点击:“学位考试”—“网上报名”—“点击此处进入各网上报名点”—“浙江省…”—“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

  时间:7月28日至31日

  地点:省学位办指定报名点——浙江工业大学

  手续: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320元、照相,同时领取有关资料确认报名信息。

  3、报名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可向杭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索取,或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网址:http://www.cdgdc.edu.cn/scb.zip),在表格的规定位置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后,请考生在全国联考结束、接到本校资格审查通知后,将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连同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杭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 招生考试

  1、考试科目与大纲:考试科目为5门,英语(英语学科教学方向的考生考英语二)、教育学、心理学为全国联考,专业课、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考试,专业课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政治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2005年10月22、23日

  五、 招生专业及各专业课考试科目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20100,杭州师范学院代码10346)

  六、招生名额及录取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2005]36号)通知,我校今年招生名额自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我校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七、 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录取为我校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根据教育硕士各学科方向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两段式培养,并根据在职人员工作特点,分脱产(集中学习一年课程)和半脱产(寒暑假集中课程学习)两种课程学习方式,完成课程学习后,采取在职兼读方式完成论文撰写,学习年限二至四年,全脱产学习一般为二年,完成全部课程学分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审核同意后,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习费用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部学费为15000元(不包括书费、

  资料费及住宿费等),分两次支付,首期支付课程学习费用8000元,进入论文阶段再支付论文费用7000元。浙江省内学校和杭州市属学校教师的学费分担政策以浙江省教育厅和杭州市教育局文件为准。

  九、 注意事项

  1、考前辅导:详见杭州师范学院校园网通知;

  2、报名具体时间:请见本校校园网(同上)通知;

  3、考试科目参考书购买:

  全国联考科目的大纲及参考书需要者请与我校研究生处联系。现有书籍:1、《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由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2、《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3、《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复习指导》,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编写,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4、报考英语学科教学专业方向的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考试-大纲(英语二)》。购买专业课考试参考书请与我校教材中心联系或自行到新华书店购买。

  4、联系电话:0571-28865142 传真:0571—28865143

  联系人: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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