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务员买假文凭报销学费被判贪污-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16 16:59:5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利用假毕业证骗钱,一般人可能犯下诈骗罪,而公务员则是贪污。昨日,记者从重庆永川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一名为报销学费而伪造毕业证的公务员,因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据介绍,王东(化名)是永川区某镇政府公务员。1997年,为了提高干部文化水平,镇政府决定安排王东到重庆某大学脱产学习,学制3年。按照相关规定,只要王东学习期满后取得毕业证书,可以凭发票到单位报销学费。

  单位派出读书,还可报销学费,如此好事王东当然乐意。本来相对全日制学生而言,无论是考试还是课程安排,脱产学习都相对较容易,但由于王东头一年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虽然在临近考试时抱了几天“佛脚”,结果成绩依然很糟糕。成绩发放后,王东心灰意冷,顿生厌倦,最后决定退学。

  出于某种考虑,王东没有将退学一事告知单位。同事或领导有时碰面后问起他学习的情况,他也是谎称自己在努力。
  
  3年很快过去,单位领导问起王东学习的结果,他说即将顺利毕业证。领导提醒他拿到毕业证后,可以持证到单位报销学费。

  为了报账,王东在1999年11月5日花钱找人办了一个假毕业证。由于单位会计说要学费发票才能报销,王东还在2000年5月12日找人开了一张假发票。

  之后,王东如愿从单位报销1.1万元“学费”。来源:www.examda.com

  去年10月,有人举报王东毕业证是假的,从而东窗事发。调查中,王东如实交代了办假证和假发票骗取报销的事实。随后,因涉嫌贪污,王东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永川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认为,王东身为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国家财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其犯罪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退清了全部赃款,有一定悔罪表现,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于是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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